发盘、还盘、接受
日期:2007-06-25 11:52
发盘的失效:  a.发盘人在受盘人接受之前撤销该发盘。  b.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c.其它方面的问题造成发盘失效。这包括政府发布禁令或限制 措施造成发盘失效。另外还包括发盘人死亡、法人破产等特殊 情况。  3、还盘  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 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 来,就构成还盘。  还盘的形式可有不同,有的明确使用“还盘”字样,有的则不 使用,在内容中表示出对发盘的修改也构成还盘。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
8/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0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