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单据可以接受”条款探讨
日期:2007-06-25 11:57
在实际的信用证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第三方单据可以接受”的条款,尤其是那些从亚洲和东非开来的信用证,这一条款通常使用在受益人是中间商的信用证当中。 虽然并没有规定具体某方,但这一条款对以下两种情况来说,已经足够了:1)允许单据由受益人以外的一方出具;2)允许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作为装船人。 我曾经遇到一笔来自约旦、受益人在迪拜的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货物由中国运往约旦。当受益人提交单据议付时,我注意到发票是由中间商(装船人)出具,且抬头为受益人,而非申请人。 受益人显然不同意这是个不符点,他争论到,
1/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