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7
关的买方在对抗原来的买方时有优先权. 一般认为卖方行使停止交货权后将对承运人承担以下义务: 1.要么卖方接受交付要么指示另行交付; 2.支付未付运费或赔偿相当于运 费的损害费用; 3.如果行使停止交货权后没有进一步指示,卖方要支 付由此引起的费用,例如滞期费,靠泊费. 停止交货权与运输合同 在某种情况下,在运输过程中,托运人对运输合同的内容可以要求 作某些变更或修改.但这种变更或修改使承运人遭受损失时,托运人应负赔偿之责.即使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卖方或其代理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