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本提单放货、提货纠纷案
日期:2007-06-25 12:03
代理人:梁明辉,深圳亿达实业公司职员。 原告香港华润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原料公司)因与被告广东湛江船务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湛江船代)、湛江纺织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湛纺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提货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广州海事法院受理后认为,深圳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须共同进行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深圳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原告纺织原料公司诉称:1980年5月27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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