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成功的国际仲裁案例看销售合同公约的应用
日期:2007-06-25 12:02
会导致防松功能的失效并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美国公司在这一设计上的变更,且没有对变更后的安装作出适当的说明,加上存在各种错误安装的可能性使得这一变更是很危险的,这两者结合使得实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  第二,卖方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  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自由的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保证期条款应当得到承认和执行,而《公约》第四十条的适用就是否定了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的效力,因此,通常认为这一条只是在特别的情形或例外的情形之下才适用的。这里的问题是如何掌握判定“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标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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