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纠纷案
日期:2007-06-25 12:02
原告: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法定代表人:张爱国,行长。被告:天津市轻工业对外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荣,总经理。 原告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下称投资银行)因与被告天津市轻工业对外贸易公司(下称轻工公司)发生票据质押纠纷,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1995年6月23日,被告轻工公司向我行提出总金额为271.9万美元的远期汇票开立信用证的申请,并以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5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开证质押。我行经审查,对外开出了不可撤销的远期信用证。1995年7月26日和8月7日,我
1/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