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书快递延误赔偿纠纷案
日期:2007-06-25 12:02
原告:上海振华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尧,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扬志鳌、孙建明,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简称UPS公司),地址:美国佐治亚州格兰雷克帕街55号。法定代表人:罗伯特・J・克兰宁,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小耘,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建华,中国外运上海公司法律部经理。 原告上海振华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告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发生国际航空物资运输合同标书快递延误赔偿纠纷,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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