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应用
日期:2007-06-25 13:43
国际贸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签订的。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赖以存在的环境条件发生了非常人所能预见和控制的变化,使得合同的履行受阻,那么,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能否免责,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因此而要求损害赔偿?对此,大陆法系国家有情势变迁或合同落空为理由要求免责。但在具体案件中,要判断合同是否已落空或能否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往往十分困难。因此双方当事人最好在合同中拟定一项条款,事先约定双方在发生他们所不能控制的意外事故时,不能履行义务,从而避免引用合同落空或情势变迁原则的困难,
1/2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0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