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29 09:16
据财政部网站今日(28日)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减征政策使得小排量车的消费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释放
根据政府在2009年12月出台的汽车政策整体指导方针,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调整后在2010年减按7.5%征收,并延长至年底。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销量达到719.55万辆,同比增长71.28%,占乘用车销售总量